应该说一定要调档到办理所在地人才中心,而不是档案在户口所在地。
上海市居住证首次办理的最后一个条件:
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
以上是指:你要把你的档案从长春人才市场调档至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可由单位或个人申请,一般要求单位,至单位所在地受理点所属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至长春人才市场,手续很简单。需要你提供个人档案的详细地点、单位、联系方式,由单位提交至人才中心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