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居住证积分中心积分办理,本科学位积90分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左边加分右边。
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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