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持证人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根据系统提示,确定网上或者现场递交申请表的方式。
3、受理点对通过网上递交的申请表进行受理,如申请表退回,单位需重新审核后至受理点递交书面材料;
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对应居住证积分标准,用人单位将相应的积分申请个人书面材料和网上填写并打印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持证人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根据系统提示,确定网上或者现场递交申请表的方式。
3、受理点对通过网上递交的申请表进行受理,如申请表退回,单位需重新审核后至受理点递交书面材料;
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对应居住证积分标准,用人单位将相应的积分申请个人书面材料和网上填写并打印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