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办理条件,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常住户口,又名“居转户”。
1、2017年申请“居转户”的基本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祝若获得工程师、经济师、政工师等中级职称的,还需额外考出职称英语以及职称计算机证书;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2017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居住证满7年”、“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这两条件的约束;
(2)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以不受“取得中级职称”条件限制,即没有取得中级职称亦可办理“居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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