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就业、投资开业、就读、进修以及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的来沪人员,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两个基本条件,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具体咨询:本市区县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就业、投资开业、就读、进修以及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的来沪人员,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两个基本条件,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具体咨询:本市区县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