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6日起,定海区2022年度新居民居住证量化入学“浙里办”受理开始啦!

定海区2022年度居住证量化入学申请受理日期:4月6日至5月31日。今年新居民子女量化采取线下、线上同步受理。线下:各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移动营业厅(双休日正常受理);线上:“浙里办”量化积分受理平台。线下受理请各位新居民家长安排时间,根据需求做好申请办理前准备,携带相关

下月6日起,定海区2022年度新居民居住证量化入学“浙里办”受理开始啦!

  

定海区2022年度居住证量化入学申请受理日期:4月6日至5月31日。今年新居民子女量化采取线下、线上同步受理。线下:各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移动营业厅(双休日正常受理);线上:“浙里办”量化积分受理平台。线下受理请各位新居民家长安排时间,根据需求做好申请办理前准备,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受理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线上受理通过“浙里办”进行自主申报,受理截止日(5月31日)后不予办理。大家注意了,以下内容很重要。

  

一、申请年级段

  

2022年秋季入读定海区公办小学、初中初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二、申请对象

  

在本区居住、工作,持有在本区签注过的《浙江省》且是入学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各镇(街道)居住证量化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0580-

  

环南街道:0580-

  

昌国街道:0580-

  

盐仓街道:0580-

  

小沙街道:0580-

  

岑港街道:0580-

  

马岙街道:0580-

  

双桥街道:0580-

  

金塘镇:0580-

  

白泉镇:0580-

  

干览镇:0580-

  

2、定海区移动营业厅居住证量化受理窗口。

  

营业厅受理地址联系电话人民南路舟山市定海人民南路65号人民北路浙江省定海人民北路197号昌国路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街道昌国路220号凯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东瀛路199号定海凯虹移动营业厅大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金塘大丰新道西路26号金塘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沥港镇欣港路18号盐仓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翁洲大道191号8-9宝龙广场马岙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白马街208号白泉浙江省舟山市定海白泉路54号

  

必备材料

  

  

1

  

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

  

2

  

居住证明

  

《浙江省居住证》。

  

3

  

个人信用证明

  

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信用报告。

  

选择材料

  

1

  

身份证明

  

申请人与入学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2

  

居住条件

  

在定海区已购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3

  

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

  

(1)职业资格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

  

(2)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

  

文凭学历

  

文凭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5

  

社会保险

  

可以不提供,但窗口办理需填写个人参保情况登记表,“浙里办”自主申报上传各险种的缴费明细表或身份证。

  

6

  

有现任职务

  

应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或相关证明。

  

7

  

获表彰奖励

  

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等证书。

  

8

  

有专利创新

  

应提供发明专利权证书。

  

9

  

有招商引资

  

应提供项目名称。

  

10

  

社会公益

  

①在居住地注册成为志愿者或加入志愿服务组织的,提供志愿汇信用时数或志愿服务证明;

  

②在本区参加无偿献血,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队伍、实施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遗体)的,提供卫生部门证书或证明;

  

③在本区获评“见义勇为”和“道德模范”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④入选居住地流动人口矛盾纠纷调解智库和行业优秀人才库、定海区流动人口信息直报员的,提供流动人口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

  

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项目及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的审核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窗口申请办理量化积分入学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浙里办”自主申请办理量化积分入学时,以上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确保手机号码与公安部门登记号码一致,线上线下申请都可以在“浙里办”查询材料审核状态,材料审核完后可以在所属镇(街道)窗口或“浙里办”查询个人量化积分。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不予纳入量化管理;已纳入量化管理的,量化积分自动归零;已取得入学公共服务项目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该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参加量化管理。违犯相关左边法律右边的,追究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浙里办自主申报操作手册

  

用户注册

  

1.1搜索“浙里办”进行下载--打开APP点击注册--输入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刷脸验证注册成功后登陆进入首页。

  

第一章量化入学/入住通道

  

2.1方法一:1、在首页选“定海区”——选“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滑动图标找到“更多”——从“生活服务”找到“定海量化积分”。

  

2.2方法二在手机“浙里办”APP首页直接搜索“定海量化积分”——在线办理。

  

2.3方法三:

  

①在手机“浙里办”APP扫左边二维码右边进入在线办理。

  

②在手机“支付宝”APP扫左边二维码右边进入在线办理。

  

第二章自主申报

  

2.1登录系统

  

浙里办搜索定海量化积分应用,并进入应用

  

2.2申请积分

  

2.3选择所属街道,上传人像照

  

2.4选择积分用途

  

2.5添加入学成员

  

2.6提交积分项目

  

2.7确认提交,完成申报

  

2.8查看审核进度

  

2.9证明材料修改

  

注:汇总阶段前可以修改,请勿随意修改,以免影响审核进度

  

删除后可重新上传图片进行提交申报

  

3.0积分查询,在汇总阶段之后可以到积分查询查看自己的得分情况

  

来源:舟山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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