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小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录入个人信息
②到现居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③填写房屋备案申请书(填完后,房东和房客双方需要到现场确认签字)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最近不少用户反映去社区办理居住登记的时候,社区窗口工作人员要他们去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然后再来社区做《房屋租赁备案》。
租赁房屋备案及居住登记(居住证新办)办理指南
租赁合同网签办理
在小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录入个人信息。
居住登记办理
1.办理居住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证明由单位或保卫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具体的和办事处确认!)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物受理中心
租赁备案办理材料
1.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
2.房东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房东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还需要复印:房屋编码页和基本信息页。
3.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租客申请人备案人的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居住登记满6个月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1、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住房证明(以下只需要提交其中一项)
a)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b)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c)红色《不动产权证》
d)《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e)《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f)《上海市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上海市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g)《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物受理中心
注意: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需要代办人群的办理注意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携带未成年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一般是户口本就可以证明关系了)。还有,必须带孩子一起去拍照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办
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复印件(验原件)和关系证明材料。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近亲属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
1.居住证签注需要那些申办条件?
适用于《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证件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2.居住证签注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