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贴吧的一位网友遇到与本人一样的问题:
【居住证信息与简历不符】没有及时变更居住证所属公司的时间,会被扣除。按人才要求,持证期间更换工作,必须到人才做变更。从新领取“居住证副联”。如果图省事,没有变更,一直到续证时才变更。那么未变更这段时间会被扣除这个是要怎么处理?是必须要求的吗?
之前第一次办是人才居住证,3年期,去年3年期到后才换的新版积分居住证,居住证不满1年后就换工作了,昨天才知道有居住证信息与简历不符需要扣除,那像我这样的基本2年多的时间基本就荒废了?谁能提供一个补救的办法?看到说:如果单位有做正规招退工备案。可以不扣除,谁知道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流程?毕竟2年多的累计也蛮辛苦啊现在说扣除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