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据新华社电23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根据《办法》,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5个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所得税;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专题:
全面拯救楼市方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