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转学基本流程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xi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xi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蓝印户口本、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