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原件,现场填写。
2、《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重新提交相应实际居住地址合法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以下三选一:
①居住在本人或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该房地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除附图以外全部要复印)。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②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③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需使用上海市公安局印发的统一版本,需经专管民警签名并加盖外来人口办公室公章和公司公章确认;请前往高行镇派出所外来人口办公室索取。【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