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办理120积分、居转户的时候,完税证明是让申请比较头痛的材料之一,尤其是用多倍社保和企业纳税人积分。如果您有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在文章下面留言哦~
各用户如果遇到:
1、居住证120积分、居转户,条件不够者
2、居住证120积分、居转户,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
3、子女择校问题
可以联系我们的政策指导郭老师微信,一对一免费咨询。
一、政策要求:
1、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15)31号)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二)第三条:“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2、税收证明的目的是验证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基数以及单位劳动合同等是否匹配问题。按照居住证管理办法,申请人社保基数和税收及合同单位必须一致,材料申请中也有相关选项。申请人予以确认并经单位审核无误才可申报。
二、实际要求:
申办积分
1、(本科+学位)申请积分,大部分区只需要提供3个月的完税证明,部分区不需要提供税单。要求提供6个月完税证明的只有2各区。(各区自行电话人才确认)
注:实际申请积分本项纳税要求、审核并不是很严;
2、(本科无学位或以下学历或技能职称+多倍社保)申请积分,需要提供近连续3年的个人完税证明
注:税额要求与社保基数比例对应(或者税额高于相应比例基数),否则不予计分;
3、(企业纳税+其他方式)申请积分,需要提供企业近连续3年税收纳税证明和完税证明
注:完全一致,不能多不能少。
三、税单的获取方式:
(1)各区税务局大厅
(注意单位纳税机关区域的不同,不同单位纳税区域不同,只能到相应的地区税务局打印税单)用个人身份证直接打印个人所得税税单;
(2)登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址:
登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个人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该网站上直接打印个人所得税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