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提交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公安派出所。2、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3、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上海市居住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所以综合以上来看,上海居住证一般在30天以内可以办理完成。满一年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一般也在30天以内可以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