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修订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1.未对积分体系、程序作调整
据了解,此次修订并未对积分指标体系、申请积分程序等内容进行调整,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没有变化。
2.明确居住登记有效期为1年
该办法共35条,明确要求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上海居住证」的作用不清楚可不行啊!
1.居住证的作用:
1)居住证可以转上海户口
2)入学
3)异地中、高考(有居住证且积分达120分)
4)住房(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5)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驾照)
6)拍沪牌(汽车上牌)
7)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
8)社会保险(有居住证且积分达120分的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也可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9)其他(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参加评选)
2.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即用人单位需办妥就业登记)
2)申办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3)申领当月,社保处于缴费状态。
因此,申请《上海市居住证》最快也需要就业满6个月。
3.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合法居住证明)和就业相关证明。
以下重要几点内容:
1)申请表可以到办理地点直接打印。
2)所有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
3)办理居住证需要一年之内累计缴纳6个月的社保记录,不要求连续,但是办理当月社保必须是正常缴纳的状态,补缴的社保不计算在累计的月数内。
4)关于合法居住证明,是指哪些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需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5)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
2>房东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房屋编码页基本信息页;
3>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租客申请人备案人的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就业证明涵盖哪些?
1>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累计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7)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
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
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
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但需注意,如果是以上规定中的其他特殊情况的,则需按规定准备其他办理材料。
4.哪里可以办理居住证?
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可到“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网址:
5.居住证办理流程:
首先,除了文件准备外,还需要在小区居委会/村委会录入个人信息,证明的确是在这个小区/村居住。一般小区居委会定期主动上门录入信息,但为确保万无一失最好还是主动去居委会核实下,如果没有,让负责人及时录入就可以了。
现在正式进入办理流程:
1)到现居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2)填写“房屋备案申请书”
1>填写“备案申请书”,填完之后房东承租人双方确认签字;
2>工作人员会向你收取相关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房东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房东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目前市内很多街道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都不收取租赁税
3、在事务中心大厅的自助社保打印和查询设备上:扫描身份证;打印社保缴费记录;打印房屋租赁备案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如何续签居住证?
长期居住证收到未自动续签成功,过了有效期后60天自动注销,隔了一段时间重新办理居住证,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7.居住证转户口也有“快速通道”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