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时候,遇到个税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会影响居住证积分申请吗?
通常这种情况是出现在有第三方人力派遣公司或者是隶属关系的公司情况下,按照政策要求是:个税、社保、合同,申报单位名称要是一致的,也就是同一家公司。那么,如果出现个税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应该满足以下要求,才能顺利办理积分:
1.第三方公司要有人力派遣资质的公司,并提供人才派遣相应的办理材料
如:人力资源公司申办人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A公司派遣到B公司工作,社保由A公司申报,个税由B公司申报,需要提供符合规定人才派遣相关资质、材料。
2.股份关系过隶属关系的公司,那么需要证明A公司与B公司股份关系,隶属关系。
如: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需要证明隶属关系材料。
当然,在办理积分的时候,涉及到个税的其他问题,如0个税是否影响积分申报?
这里需要指出:个税、社保、都是按照申办人实发工资比例来申报的。如果是多倍社保积分,那么肯定要合理对应个税,最低社保基数的话,0个税申报即可(0个税不是不申报)。对于居转户办理,最好不要有0个税,可适当补税,但不要有0个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