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平台时不时会有朋友来咨询关于居住证新办、续签以及变更信息的相关问题,今天为大家解答一下。
居住证新办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
办理流程:
1.居住登记
需要准备材料(以租赁方式办理居住证):
①房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房东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③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需添加配偶或者子女,需要以下材料:
④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⑤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意: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地址】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6个月后可办居住证:
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③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④房屋备案证明
⑤户口本或者结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⑥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意: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地址】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居住证续签分为两种类型:【自动续期】和【自行续签】
自动续签自行续签当条件满足时,无需去窗口办理,官方会发送短信通知续签成功不满足自动续签的情况下,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去窗口进行办理
自动续签
符合条件自动续签情况:
有关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比对,只要持证人的实际居住地与已登记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沪合法就业,符合签注条件的,就可以实行系统后台自动签注,其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将会自动延长一年。
注意:
无论是自购房/租赁住房/集体宿舍/直系亲属寄宿
租赁合同有效期、房租备案有效期均需在2年以上
如何确定是否已自动续签:
对经信息系统比对通过自动签注的,将会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证人已完成签注。
自行续签
需要自行续签的情况:
在居住证到期当天未收到自动续签的短信,就需要到社区窗口自行办理续签。
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
2.填写申请续办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3.《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大于6个月)
4.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
持证人应当在《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续签时房东无需在场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一网通办”
持住房产权只能证明的房东,可登录微信和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本市“一网通办”主页,在“不见面办理”专栏里选择“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事项,无需跑线下服务窗口。
具体图解操作:
渠道一:“随申办”微信小程序
1、关注“上海发布”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点击按钮打开“随申办”小程序。
2、在“随申办”页面搜索“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进入申请页面,在查看办理须知之后,由主申请人进行申请,输入产权证上条形码下的登记编号,系统将对主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房屋信息进行校验。
3、核验通过后进入到信息填报页面,由主申请人填写其余出租人(如有)、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如有)等人员信息以及租赁信息,填写完成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由主申请人进行确认。
4、确认无误后,由主申请人进行电子签名,签名成功后可查看签名进度列表,同时,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其他共同申请人。
5、其他共同申请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可从以下任一服务渠道【“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或“一网通办”PC总门户(在完成本人实名登录后至“我的”频道或“市民主页”中“我的办件”查看网签备案办件信息,并进行信息核对及在线签名确认,完成多人在线办理。
提交成功后可在次日登录查看办理结果,同时可在“我的证照”中查看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租赁备案证明”。
渠道二:“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1、入口一:登录支付宝搜索“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进入申请页面。
2、入口二:登录支付宝搜索“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在“随申办”频道腰封位置进入不见面专栏,点击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3、进入事项办理后,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随申办”微信小程序。
渠道三:“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
1、在“一网通办”总门户搜索框内搜索“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点击立即办理,或者登陆后进入到市民主页点击“网签备案主题”弹框,进入到下一步。
2、进入申请页面查看办理须知后,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认证通过后由主申请人进行申请,输入产权证上条形码下的登记编号,系统将对主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房屋信息进行校验。
3、核验通过后进入到信息填报页面,由主申请人填写其余出租人(如有)、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如有)等其他共同申请人信息以及相关租赁信息,填写完成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由主申请人进行确认。
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签名成功后可查看签名进度列表,同时,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其他共同申请人。
4、其他共同申请人收到短信通知后,可从以下任一服务渠道【“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或“一网通办”PC总门户(在完成本人实名登录后至“我的”频道或“市民主页”中“我的办件”查看网签备案办件信息,并进行信息核对及在线签名确认,完成多人在线办理。
居住证信息变更
持证人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申请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变更住址信息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住所证明;
4.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变更流程: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2.工作人员查验核对申办人证件信息及相关书面材料;
3.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内容,在系统内变更相应信息;
4.变更在沪居住地址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5.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系统内提出变更申请(需重新制证),当场打印《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受理回执》交持证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重新制作的证件后,会在2个工作内通知申办人领证。
居住证相关问题
问:到了自动续签日期,但是没有收到续签短信?
答:
注意是否存在变更了手机号码的情况,如没有却在临近有效日期仍未收到续签成功的短信,可以拨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电话确认或者拨打咨询。
问:孩子上学需要用到居住证,家长可以代办吗?
答: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宜的,需要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问:《上海市居住证》损毁或者丢失了怎么办?
答:
证件丢失,持证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办,补办时需提供补证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证件损毁,持证人还需同时提供损毁的《上海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