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居住证分的朋友,一般都是要保证到孩子高考结束,才会放弃续签。但是积分的有效期间内,如果个人的一些信息发生变化,上海居住证积分该怎么进行信息的变更呢?
回答:上海居住证积分的续签,也是要求申请人必须要有工作单位。如果离职后,没有找工作,那么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不打算续签积分了,那么办不办了信息变更,其实已经无所谓了。
另一种是还想继续使用积分,那么可以找第三方公司的名义续签积分。但这种情况是要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将新的工作单位信息换成第三方公司的。
回答:不是的。
是需要新工作单位的专职人员,去新工作单位的注册地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的。
想要查询当前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可以通过上海居住证积分模拟评分系统,进行系统的模拟打分。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工作单位,由用人单位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信息变更后请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无须至受理点打印。
上海居住证积分添加同住人后,被添加的人,也能享受上海居住证积分政策规定的全部福利。具体可以添加同住配偶和子女。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6、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