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以下内容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搜集整理,可放心阅读、参考。
更新时间:2020年3月30日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已完成公示。
2、请关注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依次进入“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查询”查询准迁信息
3、查到后,在左边公众号右边左下角“业务办理”栏,依次进入“业务办理”——“沪籍业务”——“外省市户口迁户落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落户”进入相应模块,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并可选择邮政快递的方式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4、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也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派出所领取)。
若5个工作日后,未查到准迁信息的可向原受理窗口反映。
如果本篇文章仍不能解决你的问题,
或想咨询更详细的内容,
可直接咨询积分落沪吧老师:
杨老师(手机、微信)
也可以在后台留言,工作人员会在12小时内答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