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上海办理了居住证,目前也持证7年了,社保一直在上海缴纳,但是其中有两年单位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外派我出去在外地工作,个税是在外地缴纳的,请问我可以办理居转户吗?
答: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申办条件(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的规定。持证期间两年在外地(非本市)缴纳的个税,此段持证时间不能计入累计月份。
问:办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我没有职称,需要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纳基数高于上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那么我的社保缴纳基数和上海市平均工资是多少呢,我怎么查询呢?
答:个人社保基数可在社保网站()查询,也可询问单位人事或去社保中心查询。以下数据供参考:上海市平均工资2015年是5939,2014年是5451,2013年是5036,2012年是4692。
问:申请积分社保4年累计36个月高于上海市平均工资的二倍,要提供几年的税单?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第七条第(五)项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相关规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故持证人以“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该项指标进行积分的,应当提供最近4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问:我通过最近连续三年社保基数高于平均2倍来申请居转户,但我其中一年中有两个缴费基数,请问下我在填写申请表上缴费基数时怎么写,写其中一个基数就可以?还是要写平均数?或者写低的那个就可以?
答:两个缴费基数都必须满足高于平均社保基数2倍的条件。申请表上填写其中一个即可。注:每年四月份调整社保基数。
问:我居住证有8年了,社保和缴税累计都有7年了;但是在持证期间有几个月公司社保在上海交的,税在外地交的,不知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居住证转户口?
答: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相关规定:持证期间须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税和社保缴费单位不一致的几个月,居住证年限扣除。
问: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能否计入累计社保缴纳年限?
答:可以。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关于申办条件相关规定: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