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二、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地产权证、租赁房屋的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一)(投靠、就读类)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所需材料:1、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投靠、就读类)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有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6、投靠类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须盖户口受理专用章)或婚姻证明,就读类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7、投靠类须亲属提供户口信息(地址栏和本人信息栏)
外地人在上海如何办理临时居住证?
上一篇:上海居住证有什么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