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介绍信
【篇一:上海居住证,介绍信】
篇一:居住证-人事专员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x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
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
xx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06日篇二:居住证办理单位介绍信篇三:2014年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
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资质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
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
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