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居住证转为常住户口有关办法实施细则,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该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区、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人,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正式受理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对于初审合格的人士,将会报送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级单位就会按照相应的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且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市级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就会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机会出具上海居住证转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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