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哪些快速积满居住证积分的办法,附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拥有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好处有很多,但是很多朋友表示自己的上海居住证积分稍微达标,有哪些方法可以让居住证积分达标吗?今天就来介绍一下。问:高中毕业,外地网络大专+外地网络本科,中级职称,走职称不走学历的话,是否要求学历一定是上海的?答:职称积分主要是核实社保情况。问:积分已经达标了,办理学历积分是否要去

上海有哪些快速积满居住证积分的办法,附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拥有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好处有很多,但是很多朋友表示自己的上海居住证积分稍微达标,有哪些方法可以让居住证积分达标吗?今天就来介绍一下。

  

上海居住证积分提分方式

  

问:高中毕业,外地网络大专+外地网络本科,中级职称,走职称不走学历的话,是否要求学历一定是上海的?

  

答:职称积分主要是核实社保情况。

  

问:积分已经达标了,办理学历积分是否要去学校证明吗?

  

答:办理学历积分,一般是提供学历原件、学信网的验证报告以及档案存放地址和电话。

  

问:缴纳了6个月的社保,可以积分吗?

  

答:累计满1年才可以积3分,6个月社保是不计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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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快速的积分方式

  

“技能职称”积分,需要读书、学习,所有技能职称里,考试次数最少的也是每年考1次,考试后4-5个月就可以拿到证书,速度较快的话,1年左右就可以拿到120积分。

  

最实惠的积分方式

  

“学历”积分,此项获得容易,但是要注意有些学历是不能积分的,需要了解清楚。

  

最方便的积分方式

  

“多倍社保”积分,3倍基数社保最方便,最快2年,直接获得120积分,日后对“居转户”也是非常有利的,对经济要求比较高。

  

创新创业政策中的积分方式

  

1)占股企业(不低于5%),注入孵化器6个月或以上可获得120积分。

  

2)就职于技术中介服务公司,社保缴纳满6个月或者以上可获得120积分。

  

基础指标

  

1、年龄分值【没有变化】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可理解为43周岁以下积分30分)

  

2、教育背景【没有变化】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没有变化】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4、社保缴纳年限【没有变化】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左边加分右边指标

  

1、创业人才+120分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120分

  

3、紧缺急需专业+30分【没有变化】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4、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没有变化】

  

最高120分(连续3年,年纳税10万或聘用上海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

  

5、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没有变化】

  

最高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6、其他没有变化的左边加分右边指标

  

①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环卫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②远郊重点区域(临港地区):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④表彰奖励: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⑤配偶为本市户籍: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一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减分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一票否决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居住证积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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