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后,就可以享受与之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
1.在长期在上海市居住或工作,缴纳上海社保,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即可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2.持居住证人员可登录上海落户测评中心——居转户落户免费测评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注分值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个人不能申请积分);
3.在上海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工作的人员,不能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申请人登录上海落户测评中心——居转户落户免费测评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办理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上海居住证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到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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