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各人情况不同,你可以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详细咨询需要的材料
(除一般证件之外,需要房屋租赁合同、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