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居住证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在该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户籍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证件损坏、丢失的,可申领异地身份证。(一)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居住证;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