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单位办理,并且需要缴纳的,,以及三方面处于同样的基数员工先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注硬卡,再签注积分。1、持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2、单位在网上审核信息,审核无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3、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带好和介绍信,至单位注册地的人才服务中心,递交材料。(1)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提交相应材料(如在沪)4、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5、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调档后,进入审核程序。6、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7、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注:1、单位和申请人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持证人超过60天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