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2、在沪配偶家庭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购产权房的必须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租赁房必须提供房地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以及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配偶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的户籍证明。
3、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4、18—49周岁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的医院出具的《上海市流动人口健康检查表》(街道医院也可)
带齐材料去你所在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另外每个街道有可能有一些细节的不同,你可以先去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领一份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