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会以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换一份新的工作。这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对于办理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朋友来说,就是会涉及到积分的续签问题。那么为了能让成功的办理积分续签,换工作之后,要记得及时的去变更信息哦!
回答:不可以。
首先从流程上来看就是不正确的,应该先在网上修改单位信息。
其次申请人不能自己去办理,还是要由单位的人事去办理的,而且还是新的工作单位的人事。
回答:会直接影响到上海居住证积分的续签。
上海居住证积分续签是先在网上提出申请,从原单位离职之后,原单位可能会将申请人的积分账号删除。申请人就无法登录积分账号去申请办理积分续签了,只能让新单位重新申请一个新的积分账号,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单位信息的修改,需要现在网上进行修改,然后在线下让用人单位的人事专员去人才服务中心申办。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登录自己的个人积分账号。
3、选择栏目修改,修改个人的就业信息。
4、将原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改为现在新就职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5、单位确认:单位人事登录单位账户,即可看到申请人的申请居住证积分的信息,确认申请表格内容无误之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
6、单位人事专员携带单位信息变更所需要的材料,去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用来单位信息变更的材料,主要是与两家单位有关。
1、申请人的身份证和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与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距离合同的有效期应在2个月以上。
3、新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
4、在原工作单位离职的离职证明。
(1)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登录个人账户。
(3)栏目修改:子女情况。
(4)将要添加的子女的信息填写完整,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享受积分待遇务必要填写:是,如果是配偶已经办理了积分,并且子女已经享受积分待遇,这里可选:否。
(5)单位确认:单位人事登录单位账户,即可看到申请人的申请居住证积分的信息,确认申请表格内容无误之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
居住证持有人增加同住人信息,由用人单位至居住证上次受理点办理,需提供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还需提供增加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