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简介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

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简介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符合(一)、(二)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即不在深圳从业,也没有在深圳买房的非深户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演化推广深圳市居住证办理

  

2008年8月1日起深圳全面推广居住证。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居住证取代暂住证,“一证多用”,使用功能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划生育、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

  

深圳市暂住证。进出关可凭居住证,重要的是,持居住证的非深户将逐步获得部分深户待遇。

  

1984年,深圳开始启用暂住证,将“集中管理”演化为用工单位事先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的“指标控制”。

  

1990年成立了市人口管理领导小组,承认并开办“非劳务暂住证”。

  

1995年深圳市人大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确立了“以证管人”的管理思路。

  

2002年,深圳市还曾推出了《人才居住证》,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人可申请,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和深圳户籍人口机会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2003年7月,深圳用社区居住证积分管理模式取代传统的暂住证管理模式。

  

2007年9月1日,深圳在盐田区试点代替暂住证的居住证。

  

2008年8月1日,深圳将正式告别暂住证,进入居住证时代。

  

所需材料

  

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1、注:申请表中须粘贴“大1寸”彩照实际尺寸为1寸半,此类型照片为证件专用照。此申请表中所贴的“大1寸”彩照可以与数码回执不是同一张相片,而且底色也没有要求,任意底色的“大1寸”彩照都可以。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注:居住证的相片与身份证和暂住证相片不同:因为要上传到公安部门的网站,所以办理居住证一定要照居住证的相片,费用20元(共9张)。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

  

户口本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当地户口本及《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5、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6、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仅作参考。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站务联系QQ:2938061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