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跟子女户口在不在上海没有关系,上海市没有所谓的“长期”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的规定如下: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第十四条(办理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的主要功能,具体规定如下: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主要功能)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作为《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二)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险、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