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将拥有的“市民待遇”包括:
●可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
●持有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持有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报考外地高校可依据上海市相关政策获得左边加分右边(2006年加20分);
●可按上海有关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并可享受相关待遇;
●可以按规定参加上海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
●可以参加上海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评选;
●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方面也可享受相关待遇;
●持有人随行的16岁以下子女可以享受上海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
期望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目标人群往往集中在以下领域:
▲希望子女能够转学上海,体验更加丰富的国际大都市教育学习资源的外地人士;
▲期望子女能够通过参加上海统一高考,进入上海高校就读的外地人士;
▲期望子女能够通过参加上海统一高考,享受高考左边加分右边优惠政策进入原籍或外地高校就读的外地人士;
▲原籍外地的大学毕业生在上海落实了工作单位,但因种种因素,未办理上海户籍的。
▲已经在沪工作但没有“上海户籍”的外地来沪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