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就是2012年正式发布的“居转户”政策,2020年的新政策,将延续2012年的旧政策,但主要有几处条例发生变化。
先来一张对比调色板。
2012年: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2020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
分析: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
2012年: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020年: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分析:2016年,上海已经放开2胎,且符合自己地方政策的,在上海不算超生。
2012年: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2020年: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分析:上海早已全面推广“一网通办”,让市民更便捷、高校办理落户。
(1)(废除)原第(二)项
2012年: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分析:2020年的政策中,无需提供。
(2)现第(二)项
2012年: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2020年: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凭证;
(3)现第(四)项
2012年: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020年: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况的个人承诺;
2012年:第十三条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照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2020年的政策中,此项政策被废除,是否表示原先的轮候制度,将在2020年将有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