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的途径有很多,而每种落户方式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又各不相同。今天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在上海居转户的过程中,大家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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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提供原件)
表格系统生成,自行打印,内含申请报告、申请人承诺与授权、用人单位报区人社部门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未婚:无需提供材料已婚:结婚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异:离婚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再婚:结婚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丧偶:丧偶相关证明(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本市落户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本人在沪居住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户籍证明;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在沪亲属(直系亲属)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在沪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实有人口登记
注:房屋有效权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载有产权份额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法院生效判决或公证部门公证书,以及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房屋凭证。
补充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企业非法人单位(即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无需系统上传,现场提交)。
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配偶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配偶不随迁: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
配偶随迁: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配偶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配偶承诺与授权(与落户申请人共同签署)。
子女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子女不随迁: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
子女随迁:提供子女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地址页;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提供学籍证明、在读证明。
以(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申报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职务)证书及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通过聘任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提供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可查询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专业岗位另需提供职业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
如: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提供医师(护士)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
以奖励条件申报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个人获奖证书。
注:省部级奖项及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应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以本市直接投资条件申报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企业验资报告和本市区一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如发生股权转让的,需提供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材料。
以科创条件申报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人才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另需提供材料: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股东证明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人才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另需提供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人才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另需提供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人才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另需提供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人才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另需提供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人才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另需提供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投资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人才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另需提供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人才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另需提供材料:股东证明、公司章程、审计报告、挂牌上市证明等。
以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条件申报的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张江科学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