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审核通过一般要4至6个月时间进入公示。
居转户公示后流程步骤:
1、带上迁沪落户确认单、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还有户口本、身份证、产权证、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再加所有东西的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各区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带好本市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身份证、户口本去户籍地的户口本上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外省市的户口迁移证、上海的准予迁入证明派出所留存联、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派出所留存联、迁沪落户确认单、存档凭证、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到人才中心领取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
4、持外省市的户口迁移证、上海的准予迁入证明派出所留存联、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派出所留存联、迁沪落户确认单、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和所有证件复印件到落户派出所进行落户手续;
5、一般15天后即可去派出所领取新的身份证;
6、新身份证领取后去办理失业就业登记证和社保卡;
7、独生子女证可以去计生办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