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官网近日发布了《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居转户标准进一步放宽、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居转户年限缩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通知》规定,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在现行居转户缩短年限政策的基础上,试行更为宽松的居转户评价标准。即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张江科学城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在上海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同时,《通知》还规定,在上海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