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居转户”政策放宽 配偶可有条件随迁

本文导读:上海“居转户”进一步放宽规定,高级职称人员配偶在沪有稳定工作就可以申请随迁落户,再次放宽户籍门槛,落户可直接挂靠人才中心不必等买房。“居转户”进一步放宽规定,高级职称人员配偶在沪有稳定工作就可以申请随迁落户。上海再次放宽户籍门槛落户可直接挂靠人才中心不必等买房符合哪些条件配偶可随迁在本市作

今年上海“居转户”政策放宽 配偶可有条件随迁

  

本文导读:上海“居转户”进一步放宽规定,高级职称人员配偶在沪有稳定工作就可以申请随迁落户,再次放宽户籍门槛,落户可直接挂靠人才中心不必等买房。

  

“居转户”进一步放宽规定,高级职称人员配偶在沪有稳定工作就可以申请随迁落户。

  

上海再次放宽户籍门槛落户可直接挂靠人才中心不必等买房

  

符合哪些条件配偶可随迁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

  

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对于申请“居转户”的人员来说,不满16周岁的子女可随迁户口,但配偶不能随迁的遗憾将得以“有条件的”弥补,这个条件是首先你是高级职称人员,其次,你的配偶在沪有稳定工作。

  

昨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对居转户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对“居转户”作了进一步放宽规定,明确了居转户的配偶落户政策,高级职称人员配偶在沪有稳定工作就可以申请随迁落户。

  

《处理意见》还放宽了居转户人员落户地的规定,“居转户人员”可以申请落户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放宽限制一:落户地

  

如果没办法挂集体户口,可直接落户人才服务中心

  

2009年6月17日,上海推出了居转户政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出台,1年多来已经有10多批人才陆续进入公示。市人保局表示,此次出台的《处理意见》是出于发挥“居转户”政策的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上海发展的考虑,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记者注意到,《处理意见》对“居转户”的一些限制条件进行了明确或放宽。

  

此前,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居转户”的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单位不能挂靠集体户口,“居转户”人员必须拥有房产或是投靠拥有房产的亲属才能落户。

  

市人保局表示,新出台的《处理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居转户人员落户地的规定,提出:居转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本人无合法落户地址、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落户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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