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所在的公司工资分别通过两个公司A和B打入工资卡,所以税单上存在重税。在上个月已经在税务局进行了并税。
这个月提交材料又说需要市窗口有说需要原公司出具税务说明,但原公司很不配合。
我不明白的是我都都补税了还为什么需要税务说明呢,大家有碰到过这种情况么?
09年所在的公司工资分别通过两个公司A和B打入工资卡,所以税单上存在重税。在上个月已经在税务局进行了并税。
这个月提交材料又说需要市窗口有说需要原公司出具税务说明,但原公司很不配合。
我不明白的是我都都补税了还为什么需要税务说明呢,大家有碰到过这种情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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