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政府出了关于延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有效期的通知,表示“居转户”相关政策无变化,要执行到2019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市政府关于延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市政府2012年制定实施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2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当然,小变化有以下两点:
变化1
上海“居转户”申请不再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书
今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人才新政30条”,明确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
为此,本市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依照职称条件申办“居转户”的申请人,不再要求其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8日
变化2
如今,居住证提交积分更加方便啦↓↓↓
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
不再需要现场提交积分确认申请
为方便用人单位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居住证积分确认,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效能,本市将自2017年1月22日起,对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且分值稳定的居住证持有人(含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等),在居住证签注并网上提交积分确认申请表后,不再要求其现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0日
那么,其他要保持到2019年12月31日都不变的上海“居转户”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呢?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