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讲了,以我亲身经历来说,我是2006年4月份在上海一家外企办理的上海居住证,至今已持续了八年,按照上海市居转户的政策,已经符合满七年居转户的要求,因此准备好了所有要求文件,并在去年底顺利递交了上去,但是刚刚接到通知,说是办理居住证的公司与缴纳社保的不是一个单位,被退了回来,我查询了一下,由于是外企,因此按照公司的说法,是按上海市规定由外服代替缴纳五险一金,但是问题是,我办理居住证、缴纳个税都是外企单位,而缴纳社保是外服来缴纳,现在告诉我不是一个单位,无法办理居转户,最关键的在于,你在哪个文件上能找到有这么一条政策,摆明了就是不想让过,吹毛求疵的找毛病!唉,祝你能够平安过关吧!
但社保最低 个税为0可以居转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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