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0税,2013年1月到2015年8月,每月15的税,从2015年9月按1.5倍的税交;
2.之前在外省有两家单位,最后一家开了离职证明,前面一家需要补离职证明吗?
谢谢!
就个人申办经历答复如下:
1.2012~2015年的税是不够的,必须要补,按照实际工资收入流水清单补,工资总额要和当年社保基数匹配,如果不补的话,那就算放弃这段累积时间,从2016年开始攒够7年(每年按1.5倍的话)再去尝试提交吧!如果政策还没变的话。
2.之前外地的工作经历要看你积分时简历是否有描述,如果有,是应该有相应材料证明的(如退工单、离职证明等),如果没有,那就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