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1、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最大亮点是什么?《实施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坚持人才引进市场导向,推动人才引进由体制内评价为主向市场化评价为主的转变,以市场评价方法统筹体制内外人才引进条件,进一步确立人才引进

科创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1、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实施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坚持人才引进市场导向,推动人才引进由体制内评价为主向市场化评价为主的转变,以市场评价方法统筹体制内外人才引进条件,进一步确立人才引进的市场主体评价权。主要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行业协会)等市场化方法,制定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衡量指标。

  2、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重点引进人群有哪些?

  《实施办法》坚持人才需求导向,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重点引进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

  3、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在哪些方面进行了突破?

  《实施办法》兼顾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的不同政策需求,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分别进行突破,形成梯度明晰、相互衔接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政策体系,给准备前来上海、留在上海、扎根上海的创新创业人才以稳定预期。

  4、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的“创业人才”具体是指哪些人群?

  《实施办法》所称“创业人才”,是指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股东,创业人才持有的股份须在企业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获得投资前取得。

  5、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的“创新创业中介人才”具体是指那些人群?

  《实施办法》在试行期间,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是指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人才。

  6、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的“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具体是指那些人群?

  《实施办法》在试行期间,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是指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

  7、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的“企业家”具体是指哪些人群?

  《实施办法》在试行期间,企业家是指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参与企业经营并持股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

  8、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的“创业投资机构”具体是指哪些机构?

  《实施办法》所称“创业投资机构”,是指获得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在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出资参股的投资机构。

  9、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具体是指哪些机构?

  《实施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的孵化器。

  10、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具体是指哪些机构?

  《实施办法》所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的技术服务机构。

  11、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中提到的“技术合同”具体是指哪些?

  《实施办法》所称“技术合同”,是指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合同,主要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

  12、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对创业人才的具体突破政策有哪些?

  《实施办法》对创业人才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具体是:

  在居住证积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3、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对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的具体突破政策有哪些?

  《实施办法》对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具体是:

  在居住证积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4、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对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的具体突破政策有哪些?

  《实施办法》对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在居转户、直接落户两个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具体是:

  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5、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对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的具体突破政策有哪些?

  《实施办法》对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具体是:

  在居住证积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在居转户政策梯度上,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6、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对企业家的具体突破政策有哪些?

  《实施办法》对企业家在直接落户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具体是: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17、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申办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有哪些规定?

  《实施办法》的申请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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