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正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人才政策备受关注。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专题采访活动上,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洋透露,人才引进政策将有重要突破,将市场主体评价、风险投资等纳入考量,满足条件者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可由7年缩短至5至2年。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年内出台。
“过去评判标准侧重在学历、职称等体制内评价,现在要推动转向市场化评价。以市场评价方法统筹体制内外人才引进条件,落实市场主体对创新人才的最终评价权。”周海洋介绍说,经初步考虑,市场主体评价的衡量标准主要包括:薪酬评价(社会贡献)、第三方评价和投资评价。薪酬评价是指通过体现人才价值和社会贡献的市场化薪酬水平(社保缴纳基数和个人所得税)来判别人才。第三方评价是指通过第三方组织的评价结果(如国际权威的大学排名等)来判别人才。投资评价是指通过创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机构的筛选机制来判别人才。
居转户可缩短至5-2年
据悉,人才引进政策在三个梯度上将有突破。周海洋说,在完善居住证积分政策方面,对于通过市场主体评价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目前是120分)。
同时,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也将完善。据悉,对通过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至2年。
上海还将优化人才户籍直接引进政策。周海洋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营业绩显著的企业家人才、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优异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上述政策的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周海洋说,细则年内将出台,届时将对社会公布。
允许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
此外,据介绍,上海将完善科研人才双向流动制度,允许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
“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管理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所得收入由个人、单位协商分配。”周海洋说,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创业孵化期内(3-5年)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院校工程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