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劳保费和高温补贴合计2850元在发工资时进行纳税了,所以个税app汇缴总额除了含有正常工资还含有2850福利费。#居转户##社保基数和纳税不一致##工资组成#
但是今年人事核算社保基数(即去年平均工资)时,说劳保费和高温补贴是福利费,不算做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家统计局令),所以今年社保基数(=去年平均工资)应该用去年纳税总额扣除去年的福利费后,除以12。
导致今年2021社保基数和去年2020年应纳税收入总额不一样,纳税多(2850福利对应税额)于社保基数,这个在居转户时是否有影响?
有没有人遇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