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超10年,中间有6个月挂靠一家公司缴纳社保,期间也有0报税,实际并未在此公司上班(家中待业)。
问,这段经历是填正常工作经历吗?这样是不是要提供期间薪资的银行流水记录呢?还是按实际待业填写,让挂靠公司出证明呢?希望知友帮忙解答!
有没有大神帮答下,万分感谢!
6个月时间可以直接删除,
因为你的时间是10年社保,时间方面应该是够的,当然前提是删除这段时间后你的居住证时间也是够的。
如果居住证时间不够,那这6个月时间只能算上去了。
如果算上去的话就会有个问题,你的税单里面存在零税。这样的话人才肯定是会退材料的。
当然零税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挂靠公司如果不是人力资源公司,不用提供你提问的那些东西,就当正常上班。
有办法没有?我也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