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人才服务居转户“一网通办”解答
问:办理居转户是否需要调档?
答:需要,但是如果申请人为当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则人才中心不调档,只开具档案核实函。
问:听说有7年缩短成5年的居转户政策,是所有人都有适用么?
答:满足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在办理居转户时,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至5年,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具体政策请参考《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
问:网上公示后,后续需要怎么操作?
答:网上公示结束两周左右后,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左边落户通右边知单》。
问:居转户在上一家单位办理了一半尚未办完,现在转到新单位了,该怎么操作?
答:情况一:前一家单位只是在网上填写完信息还未审核的,找前一家单位的人事专员登陆居转户系统删除个人居转户信息,新单位重新注册填写。
情况二:前一家单位已经审核通过,单位系统无法删除的。需前一家单位出具员工离职的情况说明,由前一家单位人事专员交至该单位注册地的区人才中心,申请居转户信息退回。信息退回成功后,前一家单位的人事专员登陆居转户系统删除个人居转户信息,新单位重新注册填写。
问:浏览器登录居转户系统,填写居转户申请表发现有些下拉框无法显示?
答:请使用IE浏览器7或8。
问:申请居转户时,孩子和配偶都可以随我一起落户么?
答: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指18周岁以下子女)。特别提醒:16周岁以上且18周岁以下的,且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在读证明原件。
配偶随迁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居转户口。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我的孩子在配偶名下享受积分待遇,但是我准备申请居转户,那孩子也可以随我一起落户么?
答:可以,居转户和积分没有必然联系。
问:我的孩子在配偶名下享受积分待遇,但是我准备申请居转户,那孩子也可以随我一起落户么?
答:可以,居转户和积分没有必然联系。
问:在等待居转户审批过程中,是否需要继续续办居住证呢?
答:在没有正式拿到落户确认单之前,请必须确保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如果碰到居住证即将过期的情况,请及时续办。
问:我的居住证持有年限已经达到七年了,但是由于之前在外地工作的原因,社保缴纳月份没有满足84个月,是否可以申请居转户?
答:申请居转户时,居住证持证期间在沪缴纳社保月份数必须满足84个月。
问:居住证满7年是需要连续7年么?
答:依据政策规定,是指居住证累计持有年限满7年。
问:居住证一定要满7年才能申请吗?可以提前几个月准备材料吗?
答:居住证持有年限必须满7年后,方可申请居转户。一些证明材料有有效期限制,不建议提前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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