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转户审核税单是第一社保显而易见是第二
交材料的时候,社保在系统里自动生成,所以会发现区人才是不看的社保的,但是看税单非常仔细,会拿铅笔一一画出来,很多人也发现卡在税上。近比较详细地咨询了关于税的问题,归纳一下:
职称申请
社保和税低是不能接受的,网上有说法是平均工资基本都会被退,不是补材料,而是直接退(当然也会有借口,比如长时间0税,不能证明依法纳税等,都是此项,也有直接的,说你税太低,不符合人才的定义),现在从通过的情况来看,一般需要1.5倍平均工资以上才可以。
假设你是职称,达到1.5倍以上,下面的审税环节和2倍通道是一样的。
高基数申请
如果是2倍或3倍,有人反映3倍很快,其实不存在绿色通道。但是事实情况是,单纯以2倍或3倍报的,审查比较简单,标准比较统一,所以少了周折,审批较快。但是不是税高这一点就可以的。主要审查环节:
(1)7年税单是否连续,一个月都不能少。
断两三个月的情况一般只要写说明,盖现单位章。长时间断掉,不仅要写说明,还要补税。
(2)近36个月税单是否和社保基数大致对应,为什么大致对应,因为会有年终奖情况。
一般让你统计近3年个税总额,平均下面每个月,就是和社保基数对应的标准。但近3年不能有断交或者0税,否则36个月要重新计算。
(3)是否有大面积0税申报或无申报。
零星0税只要不在36个月以内,一般要求补说明。如果发生在36个月以内,而又没有正当理由,一般36个月就断了,从下一个个税正常月开始再往后顺延36个月。如果大面积0税申报或无申报,必然要求补税,有的直接拒掉。
(4)是否有同一家单位重复缴税情况。
有人认为我税多就可以,其实也不对。有人会有多种收入,不同单位在一个月内缴税。这种情况,如果是隶属公司关系,需要补说明,并提供资料附档案章。如果没有关联的公司,则需要合并报税。所谓合并报税,是同一个月不同单位都以“工资薪金”(注意是工资,不是劳务报酬)名义报你报税,那是不符合左边法律右边规定的,因为两家单位在报税时都用了一次3500的个税免征额,正确的做法,要么是合成一个数字合并报税,要么将非劳动合同签署的那家单位改成“劳务报酬”,当然计税的方法是不同的,只是800块免征额。
(5)是否和社保单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以及简历时间一致。
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很多人都卡在上面。很多人是外服、派遣,但据我咨询,外服、派遣并不是一刀切。派遣的公司必须有人社局颁发的派遣资质。
假设你不是外服或者派遣,社保和个税出现缴纳单位不一致,直接后果就是时间扣除或者直接拒绝。因为在同一家单位工作,社保和个税不能合理对应。
假设你是外服或者派遣,派遣公司必须有人社局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这个市里面审核会知道,有的区不需要提供。关键的是要你补说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有的还需要提供单位和外服之间签订的代理协议或者派遣协议原件。
为什么提供劳动合同?其实主要是看劳动合同对于社保和个税的约定。大家都知道一般劳动合同要么规定社保和个税由原单位缴,要么规定外服或者派遣公司缴,要么索性不说社保和税的问题(但标准合同都有这一条),假设你社保和个税主体不一致,如果你的劳动合同规定应该是一方缴纳,那么你这段时间是要被扣除,或者也有可能直接拒掉。因为实际情况和劳动合同约定发生了矛盾。
综上,现在居转户审核,税是第一,社保是显而易见的是第二。职称真的不重要。如果你正在准备材料,一定要去上海网注册一下,拉一下十年的税单,及早准备。仅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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