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上海居转户政策,非沪籍人员办理上海居转户,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和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是可以办理子女随迁。
注意:必须是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业学校等都不行。
子女随迁所需材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16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需额外提供学籍证明。
未成年子女随迁
在上海登记常住人口满5年之后,父母双方依法登记结婚,无违反上海计划生育行为,未成年子女可以落户父母户口所在地。
在上海落户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海市计划生育规定,在上海居住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落户父母户口所在地。
上海常住户口收养外省市的孩子,需要符合中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只要在上海共同居住满5年以上,未成年子女可落户父母户口所在地。
由上海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在已经被批准落户上海的人员,只要其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年龄不超过25岁,长期在上海生活,就可落户父母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