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居转户”政策——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于2012年2月12日施行以来,已经成为拿到户口的主要途径之一,2017年居转户人,2018年居转户人,“居转户”政策今年年底到期,接下来该怎么落户上海?明年政策到底是改,还是不改?大改还是微调?
12月16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保局)发出公告,关于居转户的两项重要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力发〔2009〕23号)(简称细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力发〔2011〕2号)(简称意见),都将延续,其中〔201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一延即五年。
这被视为上海的“居转户”政策将平稳延续的积极信号。
大家普遍以2012年作为居转户政策实施元年,这一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著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2号文件)(简称办法)。沪府发〔2012〕12号文件是上海居转户政策的核心文件。此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文件),作为试行指导方案,运行3年后转正。
沪府发〔2012〕12号文件到期后,由沪府发〔2016〕107号文件宣布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将近,还得观望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才能最终判断上海居转户政策后期走向。
不过,12月16日上海人保局公告,沪人社关于上海居转户政策的两份文件——细则(沪人社力发〔2009〕23号)及意见(沪人社力发〔2011〕2号)有效期延长,大有深意。
“细则”2009年6月17日出台,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对居转户申办条件、激励条件、申请的提出、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迁入户口、家属随迁、轮候制度等居转户关键环节做了明确释义。
此次上海人保同步公告“意见”也将延续。这份文件是对居转户办法试行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处理意见。对《办法》中的职称;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岗位;配偶落户;落户地等作出详细解释。
上海居转户政策中两份重要的实施指导文件定调延续,很多人将其作为居转户政策平稳延续判断的有力注脚。
沪人社关于上海居转户政策的两份文件延长有效期各有不同,这也引人玩味。
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力发〔2009〕23号)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1年12月31日。
细则有效期延两年实则中规中矩。细则自2009年6月17日印发,随着办法从试行版本变为正式版本,2013年10月21日由沪人社法〔2013〕508号宣布有效期延长两年,此后一直保持两年一顺延。
另一份文件延长有效期并不固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力发[2011]2号)2011年1月7日印发,由沪人社法〔2015〕698号文件宣布延长有效期2年,2018年1月6日到期。后又由沪人社法〔2017〕518号文件宣布延长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意见一下子延长五年,实属破例,也因此有解读为上海居转户政策此轮延期或可能五年。一切都是猜测,并不是没有可能,也并非板上钉钉,一切都由沪府相关文件定调。但由意见延长可判断的是职称评定、配偶落户等还将在一长段时间内稳定,此前网传上海居转户将弱化职业技能恐成为无稽之谈。
无论政策的巨轮驶向何方,其标准日渐严苛都将会是大趋势,因此希望大家能够紧紧抓住政策延长的黄金时间,想让孩子留在上海中高考的家长们,尽快突破120居住证积分有效规避政策风险,想落户上海的沪漂族们,请尽快考取中级职称实现“新上海人”梦,毕竟,手握筹码才有资本随机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