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大白话来说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因此我会分两篇文章说下个人理解的上海居转户相关背景以及居转户申请前的准备工作。本文主要内容为上海居转户的相关背景介绍,属于个人八卦解读。毕竟时代的一粒砂,落到个人的头上就是一座山。而对于这座山理解的越透彻,你就越有可能更快的到达山顶。
讲解居转户前,可能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居住证。追溯过往,居住证第一版虽在2002年颁布,但2003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有工作单位接收情况下依然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因此,第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申领居住证应该始于2004年,而本人作为一个04级毕业生和旁观者也亲眼目睹了其对个人职场发展的影响。当年就读的大学为冶金部下属院校,所以宝钢每年秋冬季都会去学校做校招。2003年11月份,宝钢及相关附属大大小小的关联公司到学校校招,相关招聘人员允诺上海户口不是问题。当时同一寝室的两位室友一位签的宝钢不锈钢分厂,另一位签的宝冶,班里还有其它5~6位同学签了宝钢相关公司。2004年3月份时他们突然接到公司通知,上海对本科毕业生落户启用72分的打分制度,不锈钢分厂的室友被告诉上海户口落不下来只能办理居住证,宝冶的告诉上海户口还在努力争取中但也不确定是否能办下来。当时学校校招已经结束,虽然宝钢各公司都说如果不愿意来上海,三方协议可以作废,但寒门出身除了接受又能如何。现在回看相关各人遭遇,宝冶的最终花费3年拿到上海户口但又被强行续签2年才换来户口本但人2010年回了老家,不锈钢分厂的最终用居住证换得户口但随2018年钢厂关停而最终加入失业一员,反而是那些来上海1年内从宝钢跳出的如今都过得比较理想。以此,作为过去16年职业生涯之回顾。
回归正题,上海市居住证政策总共颁布过4版居住证管理条例,分别在2002年、2004年和2013年和2017年。其中第一版和第二版居住证的申办对象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签注期限分为一年一签、三年一签、五年一签。该类居住证也即常说的CW9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五年一签的居住证未见过,个人当年从一年一签更换为三年一签时工资为两倍上海市平均工资且企业资质为大型外企。所以,推测三年一签和五年一签的人士这些年应该都已上岸或上岸过程中。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
现在的一年一签注的居住证始于2013年7月1日,也就意味着从本月1日会有大批居住证持有人员满足7年期限。现版居住证政策与人才引进类的重大区别在于对学历不再有限制要求,但上海市民的同等待遇则由居住证在手即享变更为120分打分制。好消息是对于大专学历人士而言,因现在居转户和居住证积分还未挂钩,只要你社保和税交足2倍以上,学历在现阶段暂时不会成为居转户道路上的一道门槛。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已废止)《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
随着2002年居住证政策的实施,对于居转户留下了这样一段话:“国内外人员以取得本市户籍方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当时没人知道居住证是否有可能转为户口,直至2009年第一版居转户的发布。2009年政策发布当年公示人数为130人,与去年公示人数人相比仅为其1%,即可知当年居住证办理人数之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
居转户政策后又经历2012版、2016版直至2019版,其中居转户的硬指标,如社保和居住证均需满7年,持有中级职称或7年2倍或5年3倍等,都未做过调整。2019版执行时间为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19版内容全文如下,下篇文章会对其从个人经验进行解读。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居住证及居转户相关政策时间节点
先放张从2009年至2020年6月份居转户公示人员数量镇楼。
居转户公示人员数量
每年仅有不到人可以通过居转户通道来获取上海户口,那么今后会进一步放开出现每年超过人可通过居转户拿到户口吗?从目前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来看,个人感觉几无可能,规划要求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以内,并以2500万人口作为2035年常住人口调控指标。至2050年常住人口规模保持稳定。
下图为个人根据网上搜集数据所编辑的近年来上海常住人口相关数据,可以看到从2000年至2015年上海市常住人口经历了爆发性增长,而后从2015年到2019年常住人口每年仅增长3万多人,不由让人感叹"上海居,大不易“。同时结合上海市人均社保基数从2015年5451元升至本月9339元,以每年超过11%的复合增长率在增长,可以清晰的看到上海市落户政策从个人纳税和社保角度采取更加严格策略来对上海落户进行严格控制。
所以,对于居转户来说首要前提是你要有钱,有钱后还要足额缴税和社保才能有资格加入居转户行列。对于如何算有钱的定义,详见下文分解。